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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洛宁县妇联妇女“两癌”救助政策,让更多的人得到救助!

    信息发布者:李治民
    2017-09-15 21:38:29    来源:入围洛宁网   转载

    爱的传递向荣 - 爱的传递

    洛宁县妇联妇女“两癌”救助政策:

    凡具有洛宁户籍农村户口、年龄在35岁—64岁之间,经过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确诊患有宫颈癌2B以上或乳腺浸润性癌的贫困妇女(含非建档立卡贫困妇女),提供身份证复印件、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诊断证明及主要病历复印件、村(居)委会开具的贫困证明,到县妇联会登记录入全国妇女两癌救助系统,经全国、省、市系统审核通过后,可得到1万元的救助资金。

    希望各位驻村书记在村广泛宣传,让符合条件的妇女尽快得到救助!谢谢!

    联系电话:0379-66231270

    1383883737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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